舜禹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4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义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