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08  舜禹股份(301519)公司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广宏先生、施阳生先生、刘启斌先生、罗彪先生、贺宇先生、李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邓帮武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0名变更为6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76.00万股变更为573.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联董事邓帮武、李广宏、张义斌、沈先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5月7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7.86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57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联董事邓帮武、李广宏、张义斌、沈先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