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义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4.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