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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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施阳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施阳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施阳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施阳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新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产生之前,施阳生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阳生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施阳生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施阳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