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宝红)

查股网  2024-04-20  万邦医药(301520)公司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姜宝红,作为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姜宝红,女,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师、复旦大学药学院教师等职务,2006年4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2019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报告期内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应参加董事会8次,实际出席8次;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4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品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共计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听取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公司财务数据,督促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并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表确认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包括: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不定期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和良好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战略以及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为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和独立董事进行沟通与交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共计3次,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
2023年03月0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
2023年11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各项承诺事项均得以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履行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述职人:姜宝红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