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500万元-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0.6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1月24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0.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0.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5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最高成交价为40.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701,571.00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