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1-26  上大股份(301522)公司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特定股东姚新春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新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姚新春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姚新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姚新春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23日38.8567340.00000.91
合计38.8567340.00000.91

注:姚新春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姚新春合计持有股份1,500.00004.031,160.00003.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0.00002.96760.0000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1.08400.00001.08

注: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姚新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姚新春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姚新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若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人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姚新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