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儒竞科技(30152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609.9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8.6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4,816.9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上海儒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52,378.0052,378.00
2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15,809.2015,809.20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98,187.2098,187.2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204.80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204.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52,378.008,563.698,563.69
2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15,809.20641.11641.11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合计98,187.209,204.809,204.80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20,068.68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05.13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05.13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类别发行费用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16,789.08--
2审计及验资费用1,700.00250.00250.00
3律师费用950.00150.00150.00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70.75--
5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58.855.135.13
合计20,068.68405.13405.13

注: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9,609.93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一致。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955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