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儒竞科技(301525)公司公告

301525证券简称:儒竞科技公告编号:

2024-031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儒竞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11,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440,29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94,311,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0.450000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77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年

日至登记日:

2024年

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B5栋12楼咨询联系人:马薇薇咨询电话:

021-61811998传真电话:

021-61248868电子邮箱:ir@ruking.com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