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6  儒竞科技(301525)公司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卫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24日,并同意以38.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