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8-30  儒竞科技(301525)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儒竞科技保荐代表人姓名:宋轩宇 联系电话:021-23185919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瑜 联系电话:021-2318593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2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3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列席3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10、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轩宇 郑 瑜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