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卫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进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2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公司总股本94,311,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862,35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中期分红安排设定的条件,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