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3年12月27日对多浦乐的有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高俊、白毅敏
实施培训人员:高俊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3年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包括募集资金的相关法规、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募集资金的管理监督、募集资金的监管案例。
2、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事项,包括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激进并购或扩张造成大额商誉减值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等违规事项的介绍。
3、大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包括IPO时各类股东的持股锁定期、大股东及董监高的股份减持限制、减持方式及信息披露要求、2023减持新规解读、常见的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情形及案例。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制度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 俊 白毅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