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249号《关于同意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12,9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81,573,113.21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031,326,886.79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 103,132.69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340.50 |
项目 | 金额 |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242.77 |
减: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募集资金余额 | 86,034.96 |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 74,245.75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789.2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1,789.21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中心支行 | 2029937217000485 | 无损检测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7,549.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 120911944610528 |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4.7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丽江支行 | 4430360104009689 | 超募资金专户 | 1,732.0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5000110723812 | 超募资金专户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 27677627621 | 超募资金专户 | 2,002.82 |
合计【注】 | 11,789.21 |
注:期末余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数字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收回情况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中心支行 | 大额存单 | 5,537.08 | 2023-10-11 | 2024-4-8 | 2.95% | 未收回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中心支行 | 大额存单 | 5,537.08 | 2023-10-11 | 2024-4-7 | 2.95% | 未收回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中心支行 | 大额存单 | 4,983.37 | 2023-10-11 | 2024-4-9 | 2.95% | 未收回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中心支行 | 大额存单 | 5,758.56 | 2023-10-16 | 2024-4-14 | 2.95% | 未收回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中心支行 | 大额存单 | 4,429.66 | 2023-10-18 | 2024-4-15 | 2.95% | 未收回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3-9-28 | 2024-3-28 | 2.95% | 未收回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丽江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3-9-28 | 2026-9-28 | 2.65% | 未收回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3-9-20 | 2026-9-20 | 2.88% | 未收回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3-9-20 | 2026-9-20 | 2.85% | 未收回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 大额存单 | 8,000.00 | 2023-9-27 | 2026-9-27 | 2.65% | 未收回 |
合计 | 74,245.75 |
注:大额存单可转让,满足流动性需求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根据天衡专字(2024)00688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多浦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多浦乐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多浦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多浦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 100,792.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无损检测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3,431.36 | 33,431.36 | - | - | - | 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24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496.17 | 15,496.17 | - | - | - | 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24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不适用 | ||||
2、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36,864.66 | 36,864.66 | - |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1,864.66 | 51,864.66 | 15,000.00 | 15,000.00 | 不适用 | -- | -- | -- | -- | |
合计 | 100,792.19 | 100,792.19 | 15,000.00 | 15,000.0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实际补流15,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 |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高俊 | 白毅敏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