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福赛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不含税)。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注)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在市场价基础上协商确定 | 2,000 | 151.35 | 1,194.85 |
注:2023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相关数据比例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下同。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194.85 | 1,400.00 | 8.26% | -14.65%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 | 南京聚隆 |
股票代码 | 300644 |
法定代表人 | 刘曙阳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09年9月29日 |
注册地址 | 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8号 |
注册资本 | 10,780.04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917041934615 |
主营业务 | 工程塑料、塑木型材(限分支机构经营)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环保材料及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贸易;废旧物资(含废旧塑料等)回收加工(不含危险品);环保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计算机、普通机械、电子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期间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前三季度 | 1,980,032,839.15 | 862,822,103.19 | 1,245,190,471.18 | 53,292,993.56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任职南京聚隆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南京聚隆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聚隆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京聚隆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所产生,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塑料粒子。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签署了采购合同和价格协议,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另行下达具体的采购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产品在注塑阶段的原
材料,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次预计为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程聪 王家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