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福赛科技(301529)公司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聂阳先生具有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聂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聂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6-553-5963555

传真:86-553-5849530

电子邮箱:nieyang@foresight-int.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聂阳简历聂阳,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网络工程和法学双学位,具有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岗。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