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9月1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及收到《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2024年10月2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已收到招商银行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符合外规且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总额)
2、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贷款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借款期限:12个月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或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2、《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