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威马农机(301533)公司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63.0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54.06万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5.41万元,再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369.29万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47.94万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98,306,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55,000股后的股本98,151,70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260,68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预案基于公司经营情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

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