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星宸科技(301536)公司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持有的1,744,843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的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1,715,23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744,843 股后的 419,970,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125,991,116.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按公司现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 \div 总股本 × 10 股 =125,991,116.70 元 ÷ 421,715,232 股 × 10 股 =2.98758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2987587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以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之日(即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总股本421,715,232股剔除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的1,744,843股后的419,970,389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125,991,116.70元(含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若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1,715,232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1,744,843 股后的419,970,3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 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公司现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 \div 总股本 × 10 股 =125,991,116.70 元 ÷ 421,715,232 股 × 10 股 =2.98758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2987587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按照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后詹路1号16层

咨询联系人:萧培君

咨询电话:0592-2510108

传真电话:0592-2088025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