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骏鼎达(3015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叶涵雷丽娜卜刚军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2019年2007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2015年2007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2017年2007年
何时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2020年2023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了利扬芯片、凯赛生物、长盈精密、格林精密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了智微智能、佰维存储、格林精密、东田微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了三维股份、三维通信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不含税), 2024年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与市场情况相关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2024年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