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杨波、曾新晓、谭小平、卢少平和邢燕龙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本次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与东莞骏鼎达地址距离较近,若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为后续公司完善华南生产基地布局奠定重要基础,可以有效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