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黄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与会监事共同推举黄劲娣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刘亚琴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黄劲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