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4-14  骏鼎达(301538)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骏鼎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艾立伟联系电话:020-81286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温杰联系电话:020-383812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12月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从“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财务典型违规事项”、“‘蹭热点’式信息披露违规”、“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要点”及“证券交易合规要点”五个方面进行了合规培训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5年9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荐国遥新天地IPO项目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发行人股东出资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情形,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中信建投证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醒、开展合规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投行执业能力。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艾立伟 温 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