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鼎达: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新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资本或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公司参与认购深圳宝安新智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智天使一期或本基金)的基金扩募份额,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万元,公司本次认缴出资系专项用于投资本基金的新增项目,该新增项目系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某减速器制造业公司。本次扩募完成后,本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91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5.24%,公司就本次投资签署了《深圳宝安新智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入伙协议》及《深圳宝安新智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本次投资的主要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充分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管理优势,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本次认缴出资系专项用于投资某减速器制造业公司,能够与公司现有在拓展的业务形成资源协同,巩固公司在相关产业链的影响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公司近日收到新智天使一期基金管理人新智资本的通知,新智天使一期已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备案不涉及换发营业执照。
(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公司近日收到新智天使一期基金管理人新智资本的通知,新智天使一期全体合伙人已完成出资缴付,本基金于近日收齐全体合伙人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900万元,已完成出资额募集工作。其中,有限合伙人董明明经基金管理人同意,暂缓缴付部分款项,该事项不影响本基金募集完成及后续投资运作。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 1 | 深圳新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80.00 | 80.00 | 4.19% |
| 2 | 董明明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30.00 | 1,020.00 | 53.93% |
| 3 | 深圳市亿道控股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700.00 | 700.00 | 36.65% |
| 4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0 | 100.00 | 5.24% |
| 合计 | 1,910.00 | 1,900.00 | 100.00%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本基金已经成立并存续,本次合作投资相关事项已经本基金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尚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重大事项变更(投资者变更)手续,相关办理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深圳宝安新智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基金募
集完毕的说明》
3、基金管理人深圳新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有限合伙人暂缓缴付部分款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