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鑫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财通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 期至2027 年12 月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续督导期尚未届满,财通证 券将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原保荐代表人肖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 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财通证券决定由熊吴倩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 肖文军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 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斌烽先生、熊吴倩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肖文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 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
附件:熊吴倩女士个人简历
熊吴倩女士个人简历
熊吴倩女士,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经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浙江新能PO 项目、斯菱智驱 PO 项目、宏鑫科技PO 项目、惠康科技PO 项目、网智股份新三板定增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