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少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54,645,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81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4,542,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69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03,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8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103,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103,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8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61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9.9515%,反对11,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209%;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102%;反对1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53%;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