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崇德科技(301548)公司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426,2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26,200 股后的86,573,8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00 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86,573,800 \(股 ×4.00 元 / 10 股 =34,629,520 元\) (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4,629,520 元/87,000,000 股*10 股=3.980404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3980404 元。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8040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87,000,000 股剔除回购账户已回购股份426,200 股后的股本 86,57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4.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34,629,5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若本次分红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是一致的。

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000,000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426,200股后的86,573,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 )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67 周少华

2 03*****136 周少华

3 03*****554 吴星明

4 08*****901 湘潭德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688 湘潭贝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 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考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减持意向的 承诺:“……若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 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 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为44.2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426,200 股后的86,57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00 元人民币 (含税),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86,573,800 股×4.00 元/10 股=34,629,520 元(含 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4,629,520 元/87,000,000股 \(* 10 股 =3.980404\)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3980404元。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8040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9号

咨询联系人:苏辉杰、何治兴

咨询电话:0731-58550880

传真电话:0731-58550809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