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关于终止收购德国Levicron GmbH.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德国Levicron GmbH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5 年3 月31 日,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德国Levicron GmbH 公司100%股 权并签署<股份购买和转让协议>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Platin 2608.GmbH 收购Levicron GmbH 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德国全资子公司 Platin 2608.GmbH 收购德国目标公司Levicron GmbH 100%股权并与相关交易各 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和转让协议》(以下简称“《SPA》”),本次交易金额总 计为8,500,000.00 欧元。Platin 2608. GmbH(以下简称“Platin”或“买方”) 系公司为了本次交易的目的而购买的德国壳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增强 Platin 的履约信用,公司作为履约担保人为《股份购买和转让协议》中Platin 的所有义务(特别是所有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德国Levicron GmbH 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股份购买和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本次终止收购的原因
根据《SPA》第5.1 条,本次交易的完成以多项交割条件的满足为前提。其 中包括《SPA》第5.1.5 条规定,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气候行动部必须已根据《德 国外贸条例》(Au?enwirtschaftsverordnung,AWV)第58 条第1 款向买方就协 议中拟进行的交易出具无异议证明(Unbedenklichkeitsbescheinigung),且不 附带任何限制或义务,或者根据AWV 第58 条第2 款视为已出具无异议证明。
根据《SPA》第5.4 条约定,如第5.1 条所列的交割条件未在2025 年10 月 31 日前满足,买方有权通过向卖方发出通知的方式终止协议。
截至2025 年10 月31 日,《SPA》第5.1.5 条项下的交割条件(即德国联邦 经济事务和气候行动部出具无异议证明)未能满足,且该交割条件未能满足并非 由买方或担保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因此,买方有权根据《SPA》第5.4 条以 向全体卖方发出通知的方式终止交易协议《SPA》。
2026 年8 月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Platin 向各卖方正式发出《终止通知》 (Notice of Rescission),通知全体卖方终止《SPA》。2026 年8 月20 日, 各卖方已收到《终止通知》,根据《SPA》第5.4 条,该终止通知对协议所有当 事方生效。
三、终止收购的决策程序
本次终止收购事项系根据《SPA》约定条款,因交割条件未在约定时限内满 足而由买方行使协议解除权所致。前述终止收购事项已经公司总经办会议审议通 过,且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收购事项系因《SPA》约定的交割条件未能按期满足所致,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Platin 系依据《SPA》约定行使解除权,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本次终止收购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新产品的研发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终止通知》及送达回执;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