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2  斯菱股份(3015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具体成员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姜岭(董事长)、刘丹、王健

(二)独立董事:胡旭东、梁飞媛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姜岭(召集人)、胡旭东、梁飞媛。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梁飞媛(召集人)、胡旭东、王健。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胡旭东(召集人)、梁飞媛、姜岭。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飞媛(召集人)、胡旭东、刘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梁汉洋(监事会主席)、李留勇、杨顺捷

2、职工代表监事:赵静、左传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姜岭

2、副总经理:刘丹、安娜

3、财务负责人:徐元英

4、董事会秘书:安娜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人员

(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6031996传真号码:0575-86177002电子邮箱:stock@bbsbearing.com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一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在公司担任技术顾问。王健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子公司浙江优联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一民持有公司股份11,92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84%;王健持有公司股份4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3%。

张一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上述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履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姜岭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8月至2000年9月,在浙江新昌轴承总厂工作;2000年10月至2004年12月,在新昌县三和轴承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新昌县双菱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菱轴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浙江双菱伟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菱伟业”)执行董事;2011年3月至今,任新昌县斯菱汽车零部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贸易”)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任新昌县天力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3月,任新昌县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轴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开源轴承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姜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是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之一。姜岭先生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的姜楠女士系父女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姜岭先生与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姜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刘丹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新昌县浙东轴承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开源轴承技术部经理;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开源轴承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事业一部总经理、营销中心一部经理、斯菱轴承(泰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泰国”)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新昌县浙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开源轴承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丹先生通过安吉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昌钟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健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新昌县燃料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上海万丰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总调;2005年1月至2010年9月,历任双菱轴承采购员、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双菱伟业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杭州佳湖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8年1月至今,历任浙江优联汽车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联轴承”)生产总监、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通过新昌钟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与现任监事梁汉洋先生具有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胡旭东先生,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73年12月至1979年8月,在温州市轻工机械三厂工作;1983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今,历任新昌浙江理工大学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福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胡旭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梁飞媛女士,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2006年6月,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6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2014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梁飞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1.梁汉洋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12月之前,个体经营;2007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双菱轴承采购员;2014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监事、采购员;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监事、采购中心经理、单元事业部副部长;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监事、采购中心经理、单元事业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监事、生产运营中心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开源轴承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生产运营中心总监。截至目前,梁汉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与现任高管王健先生具有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留勇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进料检验工段长、质保

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任双菱轴承品质保障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双菱轴承总经理助理、品质保障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品质保障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李留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杨顺捷先生,1984 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双菱轴承销售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新昌县斯菱汽车零部件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营销中心二部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营销中心二部经理。

截至目前,杨顺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左传伟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10年2

月,任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品事业部副总经理、集团副总工程师;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顾问;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左传伟先生通过安吉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赵静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月至2014年10月,历任双菱轴承销售部业务员、副经理;2014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营销中心一部副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赵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通过新昌钟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安娜女士,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在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在山东全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2月至今,历任双菱轴承、公司办公室文员、办公室主任、行政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安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通过安吉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昌钟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徐元英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3年3月至2013 年8月,在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3年8月至今,历任双菱轴承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核算中心经理、财务管理中心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徐元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