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2024-001关于公司股价涨幅较大的风险提示的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涨幅较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中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公司股价涨幅较大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较发行价格涨幅为438.72%,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
二、公司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30,534.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6%,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582.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70%。
(二)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71.35倍,明显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平均
静态市盈率。
(二)技术创新风险
近年来,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技术等广泛应用于新媒体行业的新技术的快速发展驱动广电新媒体行业快速发展。新媒体行业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及在业务中的应用,但新技术的研发成果及其在业务中的应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准确把握研发方向、新技术研发失败或无法落地应用于业务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经营业绩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业务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2021-2023年度,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分别为66,975.03万元、64,377.93万元及62,805.82万元,占公司当期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64%、98.49%及97.17%。当前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2021-2023年度,公司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08%、97.35%、96.47%,客户分布较为集中。若公司主要客户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调整合作条款,使得公司取得的收入减少或投入增加,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运营风险
2021-2023年度,公司收入主要来自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公司需对播出内容负责。公司成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并由内容运维部(编委办)、版权运营中心、会员营销中心、平台运维部等内设部门联合负责播出内容安全及内容上线审核监督检查管理。但公司仍可能发生未能对部分播出内容形成有效审核情况或公司IPTV播控系统出现技术故障,这将可能导致安全运营事故并对公司声誉和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内容版权采购项目和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虽然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对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了
充分的分析,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但项目具体实施时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环境、产业政策以及终端用户需求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之情况,从而无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