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董事会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并将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单位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