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3-24  无线传媒(301551)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2号)同意注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5,490,2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7%,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64,519,72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1.13%。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64,519,72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39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起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392,062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98%。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39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4,436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2,392,0620.598%2,392,0620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64,519,72191.132,392,062362,127,65990.53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360,000,00090.00360,000,00090.00
首发后限售股4,519,7211.132,392,0622,127,6590.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5,490,2798.872,392,06237,882,3419.47
三、股份总数400,010,000100.002,392,0622,392,062400,010,000100.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2025年3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张 悦 花紫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