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3-06  无线传媒(301551)公司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3 月6 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3 月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6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 号勒泰广场B 座9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8 人,代表股份272,652,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8.16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245,456,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6 人,代表股 份27,196,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 人,代表股份939,1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 人,代表股 份939,1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423,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2%;反对1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弃权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0,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698%;反对1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4677%;弃权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李垚林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