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日焕)

查股网  2026-04-17  无线传媒(301551)公司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日焕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年度,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吴日焕,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93年4月至2002年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讲师,2002年10月至今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教授,2010年

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2020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责。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依托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审慎判断,在此基础上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亦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次数
844002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仔细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内部控制情况、制度修订以及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并通过了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履职期间,本人立足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就相关议题向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的建议,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审慎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忠实、勤勉义务。2025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重点审议通过了包括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签订视听节目内容合作协议、控股子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在内的多项关联交易议案。履职过程中,本人以审慎独立的态度,对相关议案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必要性予以重点关注,积极发挥监督与制衡作用。经审慎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审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业务与财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之一。通过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过程,及时了解投资者来电来访、互动易平台问答等情况,积极督促公司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关键信息公平、准确、完整地向市场传递,保障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此外,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交流,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在履职过程中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个工作日。2025年度,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及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最新运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能够及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汇报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关键发现,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慎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依照相关程序,先后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视听节目内容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传媒集团公开招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其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遵循市场化定价

原则,审议程序规范、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及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进行了持续关注与审阅。经核查,本年度不存在承诺变更或豁免的情形,相关承诺均得到正常履行。

(三)作为被收购公司相关决策的履职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涉及被收购的情形。本人已关注该事项,并确认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收购相关安排。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本人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有效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财务报告可靠性及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五)聘请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公司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对该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基于核查结果,本人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执业记录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要求。本次改聘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职位未发生变动。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该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经审慎核查,原聘任程

序合法合规,任职人员持续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该事项符合公司治理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杨静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相关披露内容的合规性履行监督职责。上述辞职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2025年度薪酬方案设计合理,兼顾内部公平性与外部市场竞争力,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治理与运营效能。该薪酬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过程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本人也将积极参与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日焕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