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2-28  惠柏新材(301555)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兴证券对惠柏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2,30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52,776.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80.7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6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
1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18,000.0018,000.00
2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18,537.0016,172.00
合计36,537.0034,172.00

注:公司已经以自有资金2,365万元全额支付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土地出让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分类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18,000.0018,000.004,665.80
2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18,537.0016,172.0016,172.00
3新增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40,000.00-13,475.66
合计76,537.0034,172.0034,313.46

注:新增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
1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18,000.004,665.804,665.80100.00%
2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18,537.0016,172.0010,966.8467.81%
3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40,000.0013,475.663,689.1727.38%
合计76,537.0034,313.4619,321.81-

注1: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和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注2:“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已投入金额为自2024年11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使用金额,故投资进度尚未达到50%。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具体如下:

序号涉及的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1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2025年5月2026年3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土建施工和幕墙施工,正在申请分项验收,预计将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现阶段的竣工验收。由于本项目集企业总部与研发中心为一体,为了满足公司技术创新、研发及办公需要,本项目将于竣工验收完成后,进行研发设备的购置、进场安装和二次精装修施工,计划将于2026年3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同时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过程中如项目具备条件将及时进行结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且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昱 陆丹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