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托普云农”)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朱旭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朱旭华先生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380,000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朱旭华 |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2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朱旭华先生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380,000股,减持比例占总股本的0.45%,其持有公司的股份由9,473,400股变更为9,093,400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托普云农 | 股票代码 | 30155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380,000 | 0.45% | |||
| 合计 | 380,000 | 0.4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持股5%以上股东朱旭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9,473,400 | 11.11% | 9,093,400 | 10.6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10,000 | 2.01% | 1,330,000 | 1.5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63,400 | 9.10% | 7,763,400 | 9.1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朱旭华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朱旭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 |||||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