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557证券简称:常友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兆庚”)、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常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总担保额度,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常卓”)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与上海银行常州分行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主债权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1 |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64.56% | 121,500 | 62,000 | 10,000 | 72,000 | 71.20% | 49,500 | 否 |
| 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75.95% | 20,000 | 5,000 | 0 | 5,000 | 4.94% | 15,000 | 否 | |
| 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66.11% | 20,000 | 1,000 | 0 | 1,000 | 0.99% | 19,000 | 否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XJR1K61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谢炎利
5、成立日期:2018年12月3日
6、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92号-1
7、经营范围: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玻璃纤维布、碳纤维布及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模具、塑料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加工、销售;泡沫的打孔、切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常州兆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6,782,314.79 | 479,246,582.43 |
| 负债总额 | 273,386,072.14 | 309,423,226.75 |
| 净资产 | 153,396,242.65 | 169,823,355.68 |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47,292,364.39 | 328,846,059.01 |
| 利润总额 | 51,414,096.77 | 20,515,556.73 |
| 净利润 | 40,894,638.89 | 16,170,420.25 |
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常州兆庚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含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编号为Z5902250187、Z5902250188的《资产池业务及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权应当纳入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债权确定期间:自2026年4月16日起至2027年4月8日止。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主债权余额=已经发生的主债权累计额-已经偿还的主债权累计额。若主债权为本外币混用的授信,则主债权最高余额系指等值人民币余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主债权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三年。
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1,5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7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1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