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558 证券简称:三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安赐互联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安赐文创伍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珠海安赐互联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赐互联陆号”)以及珠海安赐文创伍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赐文创伍号”)的管理人均为珠海安赐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5,293,2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4%)。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293,2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珠海安赐互联陆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174,347 | 2.94 |
2 | 珠海安赐文创伍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22,118,870 | 2.80 |
合计 | 45,293,217 | 5.7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293,2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安赐文创伍号、安赐互联陆号已分别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8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安赐文创伍号、安赐互联陆号适用“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受比例限制。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份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在《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安赐互联陆号、安赐文创伍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