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中集环科(3015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3-015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杨晓虎先生(董事长)、季国祥先生、赖泽侨先生、丁莉女士

独立董事:李士龙先生、袁新文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周语菡女士

上述相关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晓虎先生(主任委员)、季国祥先生、李士龙先生

审计委员会:袁新文先生(主任委员)、赖泽侨先生、周语菡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袁新文先生(主任委员)、杨晓虎先生、周语菡女士

提名委员会:周语菡女士(主任委员)、杨晓虎先生、李士龙先生

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秦钢先生(监事会主席)、刘瑛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林爱彬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相关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季国祥先生

副总经理:张毅先生、凌白桦先生、朱元春女士、刘建中先生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张毅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孟阳女士

独立董事对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此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秘书张毅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孟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3-85564961

传真号码:0513-85568409电子邮箱:ir_safeway@cimc.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城港路159号

四、公司部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宋萍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刘思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思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黄磊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153,2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黄磊女士将继续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宋萍萍女士、刘思东先生、黄磊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宋萍萍女士、刘思东先生、黄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杨晓虎先生:1975年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中集冷藏箱股份有限公司质控部主任;2000年1月至2009年3月任中集集团集装箱营运事业部销售经理;2009年4月至2012年4月任中集安瑞科市场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历任中集安瑞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2015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晓虎先生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14.08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6%,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WinScore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总裁及执行董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杨晓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晓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季国祥先生:1966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商学院DIMP、英国布拉福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2月至1990年3月任南通锅炉厂翻译;1990年4月至2003年9月任南通顺达经营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8年2月任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营销服务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 PPG 工业公司(中国)物流装备漆全球业务总监;2010年8

月至2015年6月任 CRONOS 集装箱租赁有限公司东亚区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季国祥先生通过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18.98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0%,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季国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季国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赖泽侨先生:1977年1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士,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2000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7年2月至2010年10月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亚太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任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华芯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2月至今任中集安瑞科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赖泽侨先生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1.1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0%,除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集安瑞科财务总监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赖泽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赖泽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丁莉女士:1973年1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省干部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士、香港大学 SPACE 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1992年9月至2000年9月任湖北省长沙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计;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历任深圳市禾泽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人力行政经理;2001年12月至2017年6月历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AV 事业部人力行政部部长、TV 欧洲业务中心人力资源部部长、研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监、总部人力资源 BP 总监;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中集集团人力资源BP部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中集安瑞科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莉女士通过珠海鹏瑞森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3.9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6%,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集安瑞科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丁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二、独立董事简历

李士龙先生:1953年5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空军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学士、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函授),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党委副司局级干部;2005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2009年10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创新联盟理事长兼专家委员会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士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士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士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李士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袁新文先生:1962年1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1982年8月至1984年8月任福建龙岩财经学校教师;1986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挂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挂职福建商学院副院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袁新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新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新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袁新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周语菡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索诺马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以及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33)执行董事;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以及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4月至2013年10月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66)监事;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48)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4月至今分别担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语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语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语菡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周语菡女士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秦钢先生:195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毕业于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MBA。曾任职于广州重型机器厂和广州市政府驻港公司;2000年至2015年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任总经理,2015年至2021年11月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秦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秦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秦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刘瑛女士:1987年7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春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士。2010年7月至今历任中集安瑞科综合分析专员、综合分析经理、绩效改善高级经理、绩效管理部副经理、绩效管理部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集安瑞科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季国祥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之“非独立董事简历”。

张毅先生:1971年7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大学会计学学士,会计师。1990年3月至2010年3月历任南通顺达文员、主管、主任、副经理;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毅先生通过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16.28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6%,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凌白桦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军事经济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士。1983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广州军区空军科长;200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并于2016年

1月退休;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任发行人新业务事业部危废业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凌白桦先生通过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1.8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7%,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凌白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凌白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朱元春女士:1969年3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锻压工艺及设备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1999年6月,任南通电机厂技术员;1999年7月至2006年5月,任南通顺达技术主任;2006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元春女士通过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9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元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元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刘建中先生:1970年1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动力工程系内燃机专业学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上海船厂造机分厂经营科科员;1994年9月至1996年9月,任上海进道集装箱有限公司资料科主任;1996年9月至2007年3月,任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采购部副主任;2007年3月至2015年4月,任中集集团采购管理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任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中先生通过珠海紫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9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建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孟阳女士:1985年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孟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孟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