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以下简称“薪酬方案”或“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则本次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则本次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为履行职务而发生的费用等按公司规定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实报实销。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直接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