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5  思泰克(30156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0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273号思泰克科技园六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55,789,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292%。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5,728,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1,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61,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61,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4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67%;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4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67%;反对40,3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4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67%;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5,74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8%;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67%;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冯玫律师、秦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