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监事会决议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王伟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是根据实际募集资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整,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