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50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273号思泰克科技园六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1.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1.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1.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1.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1.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1.07 | 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2、提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
(3)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填写《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如通过邮寄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件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或发送至公司邮箱。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27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毓玲
电话:0592-7263060
传真:0592-7263062
邮箱:zqb@sinictek.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后入场;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68
2、投票简称:泰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致: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栏目可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1.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1.03 |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
1.04 |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
1.05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1.06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1.07 | 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 |
注:1、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股东)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如授权委托书页数为2页以上,请加盖骑缝章)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名称 | 身份证号码/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备注 | |
委托人 | 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 | □是 □否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内用邮寄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5、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