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剑斌。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公司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有1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09,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表股份40,0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98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1名,代表股份1,469,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0%。
9、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69,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111名,代表股份1,469,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1,454,122 | 99.8669% | 43,140 | 0.1039% | 12,120 | 0.0292% | 0 | 0% | 通过 |
同意41,454,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9%;反对4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1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4,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92%;反对4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9%;弃权1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