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1日收到董事Allen Yen先生的《辞职报告》,Allen Yen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Allen Yen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Allen Yen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Allen Yen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在补选出新的董事就任前,AllenYen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llen Yen先生通过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6股。Allen Yen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发行人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本人不因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llen Yen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在离职后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Allen Yen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Allen Yen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