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爱迪特(3015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80证券简称:爱迪特公告编号:2024-007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

日下午14:3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2024年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4年

日9:15-15: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8,174,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14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894,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80,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58%。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97,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53%。其中:参

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5%。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80,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58%。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1,0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3%;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4,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535%;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15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2,7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3%;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5,9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021%;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8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4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2,5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5,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964%;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893%;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2,7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3%;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5,9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021%;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83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5,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6%;反对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8,8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035%;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86%。

(5)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4,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0%;反对38,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7,8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564%;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09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14%。

(6)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3,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5%;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6%;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7,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364%;反对3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407%;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200%。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9.8467%;反对4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4,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650%;反对4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236%;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86%。

(8)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1,9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4%;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5,1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792%;反对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15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9%。

(9)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28,0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6%;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1,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6677%;反对4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20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86%。

(10)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99.8435%;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3,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39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55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9%。

(11)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2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2%;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2,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7049%;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836%;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86%。

(1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4,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6%;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8,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622%;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321%;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9%。

(13)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99.8605%;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8,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764%;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17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9%。

(14)审议通过《承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5,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8,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707%;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17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86%。

(15)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8,135,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58,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8764%;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17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奥申、梁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