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振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崔怡然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