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佳力奇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3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43,87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5,256,716.8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43,587,743.2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1,668,973.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969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1,987.22 | 61,987.22 | 16,214.00 |
2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4,014.12 | 24,014.12 | 10,443.59 |
3 | 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制造系统建设项目 | 5,245.74 | 5,245.74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1,000.00 | 21,000.00 | 6,509.31 |
合计 | 112,247.09 | 112,247.09 | 33,166.90 |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佳力奇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单增建 于 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