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佳力奇股票代码:301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骏德)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信息披露义务人3: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号
幢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
2026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6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西安现代
| 西安现代 | 指 |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明瑞一号 | 指 |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明瑞二号 | 指 |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西安现代、明瑞一号、明瑞二号自减持计划披露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
| 减持计划 | 指 |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安现代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0月25日 |
| 出资额 | 50,500万元 |
| 通讯地址 |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3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骏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3MA6TYYMM2E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涉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6-10-25至2026-05-10 |
、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陈骏德 |
| 性别 | 男 |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国籍 | 中国 |
| 长期居住地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明瑞一号
1、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6年5月24日 |
| 出资额 | 5,500万元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7MA6TY46840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6-05-24至无固定期限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陈骏德 |
| 性别 | 男 |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国籍 | 中国 |
| 长期居住地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明瑞二号
1、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时间 | 2018年3月19日 |
| 出资额 | 1,530万元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1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7MA6URE369G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18-03-19至无固定期限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姓名 | 陈骏德 |
| 性别 | 男 |
| 职务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国籍 | 中国 |
| 长期居住地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受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派代表陈骏德同一控制下的主体,西安现代、明瑞一号以及明瑞二号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合伙人资金需求,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5-027),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5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9,009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5,627,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82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4,148,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西安现代 | 合计持有股份 | 2,307,692 | 2.7812 | 2,053,683 | 2.475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7,692 | 2.7812 | 2,053,683 | 2.4750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明瑞一号 | 合计持有股份 | 1,890,000 | 2.2778 | 1,197,000 | 1.442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90,000 | 2.2778 | 1,197,000 | 1.4426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明瑞二号 | 合计持有股份 | 1,430,000 | 1.7234 | 898,000 | 1.082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30,000 | 1.7234 | 898,000 | 1.0822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627,692 | 6.7824 | 4,148,683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27,692 | 6.7824 | 4,148,683 | 4.9999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向 | 交易方式 | 交易期间 | 交易股数(股) |
| 西安现代 | 卖出 | 集中竞价 | 2025/11/17-2026/1/16 | 254,009 |
| 明瑞一号 | 卖出 | 集中竞价 | 2026/1/9-2026/1/14 | 73,000 |
| 大宗交易 | 2025/11/26-2026/1/14 | 620,000 | ||
| 明瑞二号 | 卖出 | 集中竞价 | 2026/1/9-2026/1/14 | 52,000 |
| 大宗交易 | 2025/11/26-2026/1/14 | 480,000 | ||
| 合计 | 1,479,009 | |||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宿州市 |
| 股票简称 | 佳力奇 | 股票代码 | 3015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3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11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627,692股持股比例:6.782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479,009股变动比例:1.7825%变动后持股数量:4,148,683股持股比例:4.99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6年1月16日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