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1-19  佳力奇(301586)公司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佳力奇股票代码:301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骏德)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信息披露义务人3: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

2026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6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西安现代

西安现代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明瑞一号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明瑞二号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西安现代、明瑞一号、明瑞二号自减持计划披露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减持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安现代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5日
出资额50,500万元
通讯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骏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TYYMM2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涉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0-25至2026-05-10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陈骏德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明瑞一号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出资额5,500万元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MA6TY4684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5-24至无固定期限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陈骏德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明瑞二号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9日
出资额1,530万元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骏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MA6URE369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03-19至无固定期限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姓名陈骏德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受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派代表陈骏德同一控制下的主体,西安现代、明瑞一号以及明瑞二号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合伙人资金需求,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5-027),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5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9,009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5,627,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82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4,148,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西安现代合计持有股份2,307,6922.78122,053,6832.47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7,6922.78122,053,6832.475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明瑞一号合计持有股份1,890,0002.27781,197,0001.44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90,0002.27781,197,0001.4426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明瑞二号合计持有股份1,430,0001.7234898,0001.08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30,0001.7234898,0001.082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5,627,6926.78244,148,683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627,6926.78244,148,6834.999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交易方向交易方式交易期间交易股数(股)
西安现代卖出集中竞价2025/11/17-2026/1/16254,009
明瑞一号卖出集中竞价2026/1/9-2026/1/1473,000
大宗交易2025/11/26-2026/1/14620,000
明瑞二号卖出集中竞价2026/1/9-2026/1/1452,000
大宗交易2025/11/26-2026/1/14480,000
合计1,479,009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宿州市
股票简称佳力奇股票代码301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1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140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1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627,692股持股比例:6.782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479,009股变动比例:1.7825%变动后持股数量:4,148,683股持股比例: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6年1月16日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