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惠州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设立惠州分公司,分公司基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如下:
(1)分公司名称: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分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分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4)分公司经营范围:总公司关联经营范围内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设立惠州分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整合当地优势资源,持续深耕华南区域市场,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人士依据经审议的议案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项。设立惠州分公司尚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注册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